清远市2013年第一次公开确定采矿权价款
评估机构符合要求报名名单及摇号时间、地点公示
我局《关于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2013年第一次矿业权评估项目的公告》发布后,已收到8个评估机构的报名。根据公告的报名原则,经清点有以下8个评估机构报名符合要求,现予以公示。
符合要求报名评估机构名单公示表
序号 |
评估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北京矿通资源开发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刘国贤 |
13911200906 |
2 |
北京中宝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任小冰 |
13826812226 |
3 |
湖北永德盛业资源评估有限公司 |
周健 |
13986711007 |
4 |
吉林长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郑志锋 |
13602449082 |
5 |
武汉矿业人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凌媛 |
13971679789 |
6 |
四川天地源土地资源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劳宇 |
13416165980 |
7 |
安阳市诚信矿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许书日 |
13178484196 |
8 |
湖北华诚地矿咨询有限公司 |
张利红 |
07146263072 |
我局将于2013年1月24日(星期四)上午9:30开始在清远市行政服务中心(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7号市机关办公大楼4号楼)五楼清远市国土资源局拍卖大厅,由市土地交易中心组织公开摇号,在有效报名机构中确定采矿权价款评估项目承担机构。
在我局网上公示的符合要求的报名单位,需委派代表(如非法人代表需出具委托书)带有关资质证明材料到现场签到,经现场核实,方为有效报名机构。不符合以上条件者,视为无效报名机构。
摇号确定采矿权价款评估机构在有效报名机构中产生。每批次摇号共摇四次。第一次摇号确定有效报名机构的代号;第二次摇号结果为评估项目承担机构;第三次摇号结果为评估项目第一候补机构;第四次摇号结果为评估项目第二候补机构。
摇号确定的评估项目承担机构如未到现场收集相关评估资料、矿产品生产销售等情况,将被我局取消本次承担的评估资格,并在以后失去再次承担我局评估项目的机会。
清远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三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