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出让评估委托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81号)文件要求,以及我局《关于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2015年第3次矿业权评估项目的公告》附件中的时间安排,我局委托清远市公共资交易中心于2015年8月28日上午9:00时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楼一楼(市政府大院内市机关办公大楼2号楼)评标一室公开摇号选定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生元石场建筑用砂岩矿、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洞尾石班冚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广东省清远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婆坑矿区建筑用砂岩矿采矿权价款评估项目承担机构为:云南君信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本评估项目第一候补机构为:北京红晶石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候补机构为:北京矿通资源开发咨询有限。
请本次选定的采矿权探矿权价款评估承但机构在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矿业权价款评估合同书。被选定的评估机构若放弃承担评估项目,应在公告后的3日内书面告知我局。根据规定,我局将按选出的候补机构按顺序确定评估机构。
清远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