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连州市星子镇大屋岭陶瓷用硅灰石矿采矿权评估报告验收备案的公示
2012年矿评公告第17号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评估报告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82号)的规定,经审查,现将《广东省连州市星子镇大屋岭陶瓷用硅灰石矿采矿权报告书》有关内容(详见附件1)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1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认真填写《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格式见附件2),径向清远市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科书面反映。
联系电话:0763-3366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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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广东省连州市星子镇大屋岭陶瓷用硅灰石矿 大屋岭摘要目录.doc 清远星子大屋岭硅灰石矿评估报告.doc
2.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17 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a.doc
二○一二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