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8〕4号)等有关规定,《广东省英德龙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龙尾山水泥用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现予公告。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广东省英德龙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龙尾山水泥用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的公告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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