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关于“2024年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实地核查”项目的采购询价公告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4-05-24


因工作需要,我局拟委托有关单位负责清远市2024年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实地核查服务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采购,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 

清远市2024年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实地核查。

二、报价控制金额  

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壹拾伍万元(¥150000.00元)整。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负责全市8个县(市、区)共35个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实地核查全部内容,包括核查工作方案、组织现场核查、作出核查结论等相关工作。    

(二)服务期限:具体时间为签订服务合同后一个半月内完成。

四、报价单位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证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提供在“信用中国”中没有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截屏。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具备在清远市持续跟进服务的能力和相关项目工作经验。 

五、报价单位需提供基本资质证明文件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生产经营范围须与本项目相关);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三)承担过类似项目的清单,必要时提供合同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六、报价方式 

各参加报价单位须根据项目需求制定报价文件,连同资质证明文件于2024年5月30日17时30分前通过邮寄提交清远市自然资源局矿管科。 

七、询价结果确认

本次询价对截止日期前收到的投标资料统一开封,由我局研究决定项目承接单位,并将询价结果反馈至询价单位。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樊先生,联系电话:0763-3366856; 

地 址:清远市人民二路13号交通大厦3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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