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印发《清远市矿山生态修复技术指引(试行)》的通知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4-11-05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清远市矿山综合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加快推进全市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解决目前我市矿山生态修复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重难点问题,我局现印发《清远市矿山生态修复技术指引(试行)》,请各单位参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4日          

清远市矿山生态修复技术指引(试行)

一、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原则坚持“自然复绿为主、人工干预为辅”的原则,对于能够达到自然复绿认定标准的历史遗留矿山采取自然复绿的认定方式予以解决;对于单个图斑局部自然复绿效果欠佳难以达到验收要求的,可采取局部适当人工干预(如补种等辅助再生技术)措施后予以认定,尽量不采取工程治理措施。

二、历史遗留矿山自然复绿率的计算办法对于历史遗留矿山自然复绿率的认定(复绿率计算),应使用无人机航拍结合arcgis等地理统计分析工具对已复绿区域与未复绿区域进行鉴别圈定并计算复绿率。

三、历史遗留矿山修复责任主体核查办法。针对历史遗留矿山修复责任主体的核查,应综合分析历史发证的采矿证或探矿证、毁林案件、涉及土地损毁的执法案件和公安部门案件等多方面信息,结合实地走访问询,核查修复责任主体,压实修复责任。

、矿山生态修复中高陡边坡的处理建议。高陡边坡不在“三区两线”(重要自然保护地、景观区、居民集中生活区的周边和重要交通干线、河流湖泊)直观可视范围内的矿山生态修复,可不采取客土喷播、植生袋等治理成本和维护成本较高的治理复绿技术,建议在坡脚及平台种植多排生长速度快、易成活的高大乔木或爬藤等植物,如黑木相思、合欢树、葛藤等。对于高陡边坡无直接威胁对象的矿山生态修复,不建议采取大土石方量的削坡治理技术,建议采取设置围栏围挡、警示牌等避让措施(有水土保持验收要求的矿山生态修复应按相关验收标准进行治理)。对于确有必要开展削坡减荷、危岩清理等地灾隐患治理工程的,应由具备相应地质灾害防治勘查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生态修复方案,方案中应包含矿区现状及修复区存在的主要地质环境问题、设计概况、工程安全、应急措施、环境保护等相关内容。涉及土石方综合利用的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控制水土流失的技术措施。对存在水土流失较严重裸露边坡的矿山生态修复,推荐采取对坡面进行挂网植草的复绿技术(挂网类型建议选择椰毯等环境友好的生态网);对于确有需要采取修建挡墙、截排水等工程治理措施的,应尽可能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如采取格宾石笼网等技术。

植被物种的选择。对于复垦方向为林地的,其复绿植物应以乔木树种为主,灌木植物、藤本植物和草本植物为辅。乔木种植品种建议选择木荷、中华杜英、枫香、山乌桕等;灌木种植品种建议选择牡荆、山毛豆、猪屎豆、紫穗槐等;草籽建议采用百喜草、狗牙根、牛筋草、白花鬼针草等耐旱草籽。具体可选植物品种详见附表。

覆土来源及要求。对需要采取覆土等土壤重构技术的矿山生态修复,原则上覆土应尽可能使用矿山排土场存留的本地土,确有必要购买客土的,应进行相关调查,以确保客土中不含有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有毒有害物质以及重金属等污染物超标情况。

八、坑塘水面的处理建议。对存在深大坑塘水面的矿山生态修复,可保留已有坑塘水面并设置围蔽及警示标志,部分较浅的坑塘水面可进行回填后复绿处理。

稀土盗采矿点的生态修复建议。对稀土盗采矿点的生态修复,可采用换土、客土覆盖、深耕翻土、表土回填等物理方法,或采用添加化学改良剂方法改善土壤酸性。植被恢复建议采用草-灌结合的配置方案,选择对气候、环境适应性较好的物种,草本植物有狗牙根、紫花苜蓿,灌木有胡枝子、荆条、紫穗槐,种子质量混合比例为2:1:1.5:1:1;草灌类植物种子采用人工喷播,按比例将种子(20g/m2)、木纤维(325g/m2)、锯末(1000g/m2)、黏合剂(10g/m2)、保水剂(20g/m2)混合搅拌均匀,拌和后的黏度、稠度要适宜。

、生产矿山的生态修复要求。对生产矿山应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实行“边开采、边治理、边修复”,生产矿山应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采取工程、生物等措施,对矿山进行修复治理,以达到地质环境稳定、生态恢复、景观美化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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