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清远市地热(本指导意见所称地热主要指温泉)、矿泉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地热、矿泉水资源,推进温泉和矿泉水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清远市实际,我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地热、矿泉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并于2024年8月15日至9月15日在市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布,征集公众意见。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社会公众反馈意见。
特此公告。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18日
为进一步加强清远市地热(本指导意见所称地热主要指温泉)、矿泉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地热、矿泉水资源,推进温泉和矿泉水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清远市实际,我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地热、矿泉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并于2024年8月15日至9月15日在市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布,征集公众意见。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社会公众反馈意见。
特此公告。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