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选定“清远市智慧矿管综合监管平台”建设监理单位采购询价的公告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5-04-17


  为规范“清远市智慧矿管综合监管平台”项目管理,确保项目质量,我局面向社会公开采购该项目的监理单位,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清远市智慧矿管综合监管平台

  (二)项目简介:通过开发清远市智慧矿管综合监管平台,对矿山开采、生产、运输、环保、复绿、税收及绿色矿山建设等环节实施动态监管。基于数字矿山、物联网、地理信息、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矿山监管,规范矿产资源行业管理,实现矿政管理“数字化”“可视化”“远程化”和“信息化”,构建以科技为支撑的矿政管理新模式。

  二、控制金额  

  人民币柒万陆千元整(¥76000.00)。

  三、监理服务内容

  (一)技术要求

  1.对实施阶段及验收阶段实行全方位(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的监理,要求中选人提供详尽的监控措施方案。

  2.在监理服务期限内按《信息技术服务监理》(GB/T 19668)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监理范围开展监理工作,贯穿于实施准备阶段、实施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为实施过程中的质量、进度、投资、变更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管理及项目的沟通协调。

  3.质量控制标准:本项目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信息工程建设及验收规范、技术标准进行监理,符合国家颁发的有关质量验评标准。

  4.协调参建各方关系;

  5.组织项目验收并提交监理报告;

  6.其他与项目监理相关的职责。

  (二)服务人员要求

  1.要求为本项目派出的监理服务机构(团队)必须健全、专业配套,含总监理工程师在内不少于2名技术人员,其中:

  (1)总监理工程师1人,要求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系统架构设计师资格证书。

  (2)专业监理工程师1至2人,要求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资格证书。

  2.以上人员均为参选人所聘用,须提供资格证书、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证明复印件;

  (二)服务期限: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止。

  四、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报名企业具有承建信息工程监理业务的能力,并入驻广东省中介超市;

  3.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需提供合同或验收证明);

  4.具有信息化管理、软件开发类似项目管理经验;

  5.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五、报价文件要求

  1.公司资质文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总监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业绩证明:近三年类似项目合同或验收文件;

  3.服务方案:包括监理组织架构、工作流程、质量控制措施等;

  4.报价单:明确监理服务费用;

  5.其他材料:诚信承诺书、无围标串标声明等。

  六、询价结果确认

  本次询价由我局研究决定中选单位,并将询价结果反馈至询价单位。

  七、其他

  1.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未中选单位不获补偿,提交文件不退还;

  3.若发现虚假材料,取消参选资格并追究责任;

  4.最终解释权归采购单位。

  请相关单位根据项目需求制定报价文件,连同资质证明文件于2025年4月21日10时前通过邮寄提交清远市自然资源局矿管科。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樊先生,联系电话:0763-3366856;

  地 址:清远市人民二路13号交通大厦308室。

  附件:清远市智慧矿管综合监管平台建设项目招标文件.pdf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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