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国土资储备字〔2017〕6号
清远市国土资源局已核收广东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报送的《广东省佛冈县汤塘镇贵田矿区建筑碎石用混合花岗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意见书》(粤资储评审字[2017]42号)和相关材料。经合规性检查,广东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及其聘请的评审专家符合相应资质条件。按照有关规定,清远市国土资源局业已完成对报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材料的备案。
一、佛冈县汤塘镇贵田石场有限公司拟扩大矿区面积至0.08345km2,拟开采标高+320—+140m,截止2016年12月31日累计查明建筑碎石用混合花岗岩矿资源储量696.10万m3(原证范围371.24万m3,扩大范围324.86万m3),消耗资源储量260.10万m3(原证);保有控制的经济基础储量(122b)436.00万m3(原证范围111.14万m3,扩大范围324.86万m3)。剥离量100.95万m3,剥采比0.23。
二、佛冈县汤塘镇贵田石场有限公司扩大矿区范围新增建筑用花岗岩矿资源储量324.86万m3须按评估缴交价款,并对采矿不再使用的废弃土地进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清远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