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名称 |
探矿权合作勘查合同备案(国家出资勘查项目合作勘查合同事后备案) |
办事依据 |
1、国土资源部《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国土资发〔2000〕309号); 2、《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省政府令第169号)。 |
申请资料 |
1、合作勘查合同备案函; 2、勘查许可证复印件; 3、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合作勘查的意见; 4、合作勘查合同; 5、探矿权评估报告备案证明; 6、合作方工商营业执照。 |
办理条件 |
1、材料齐全、规范; 2、探矿权为国家出资勘查计划项目。 |
受理部门 |
清远市国土资源局窗口 |
收费依据 及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时限 |
法定时限:无 承诺时限:20日 |
查询 投诉方式 |
查询电话:0763-3360926 投诉电话:0763-3380692 投诉邮箱:qygtjrsk@163.com |
探矿权合作勘查合同备案(事后备案)
来源:本站访问量:-发布时间:2015-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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