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二O一一年
第四次矿业权评估项目摇号选定结果的公告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出让评估委托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81号)文件要求,以及我局《关于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二0一一年第四次矿业权评估项目的公告》附件中的时间安排,我局于2011年5月13日上午9:30在清远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土地交易拍卖大厅公开摇号选定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东和流鸣塘埂石灰石矿石场、连州市浦东石场采矿权价款评估项目承担机构为北京红晶石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本评估项目第一候补机构为:吉林长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分公司;第二候补机构为:武汉矿业人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请本次选定的采矿权价款评估承但机构在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矿业权价款评估合同书。被选定的评估机构若放弃承担评估项目,应在公告后的3日内书面告知我局。根据规定,我局将按选出的候补机构按顺序确定评估机构。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