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国土资储备字〔2017〕1号
清远市国土资源局已核收广东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报送的《广东省阳山县阳城镇青山石场饰面用大理石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意见书》(粤资储评审字[2016]155号)和相关材料。经合规性检查,广东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及其聘请的评审专家符合相应资质条件。按照有关规定,清远市国土资源局业已完成对报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材料的备案。
阳山县阳城镇青山石场拟变更采矿权范围内(+666~+616m标高),截止2016年3月31日,累计查明饰面用大理石资源储量为矿石量9.76×104 m3,荒料量2.31×104 m3,其中累计动用消耗资源储量为矿石量4.35×104 m3,荒料量1.03×104 m3。保有资源储量为矿石量5.41×104 m3,荒料量为1.28×104 m3,其中控制的经济基础储量(122b)为矿石量3.69×104 m3,荒料量为0.87×104 m3;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为矿石量1.72×104 m3,荒料量为0.41×104 m3。原采矿许可证核定生产规模为0.21×104 m3/年,按荒料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