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国土资储备字〔2017〕8号
清远市国土资源局已核收广东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报送的《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白水洞石场建筑用石灰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意见书》(粤资储评审字[2016]132号)和相关材料。经合规性检查,广东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及其聘请的评审专家符合相应资质条件。按照有关规定,清远市国土资源局业已完成对报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材料的备案。
一、清远市清新区白水洞石场建筑用石灰岩矿拟扩大矿区面积至0.0439km2,拟开采标高+257—+80m,累计查明建筑用石灰岩矿资源储量221.36万m3(原证范围110.32万m3,扩大范围111.04万m3),消耗资源储量81.95万m3(原证范围58.94万m3,扩大范围23.01万m3);保有控制的经济基础储量(122b)139.41万m3(原证范围51.38万m3,扩大范围88.03万m3)。
二、清远市清新区白水洞石场建筑用石灰岩矿新增资源储量111.04万m3须按评估缴交价款。
清远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