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名称 |
探矿权评估报告备案(涉及国家利益的探矿权) |
办事依据 |
1、《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 2、《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74号); 3、《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出让评估委托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81号); 《4、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评估报告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82号); 5、《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矿业权评估行业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40号)。 |
申请资料 |
1、探矿权价款评估报告备案申请函原件(PDF文档); 2、探矿权价款评估报告原件(Word文档); 3、探矿权价款评估报告有关附件目录(Word文档); 4、探矿权价款评估报告有关附件(PDF文档); 5、探矿权价款评估报告有关附表(Excel文档); 6、探矿权价款评估报告有关附图(PDF文档); 7、委托方采用公开公平方式选择具有矿业权评估资质评估机构证明材料(PDF文档); 8、矿业权价款评估合同书(PDF文档); 9、探矿权评估报告参数表原件(Word文档); 10、探矿权评估工作备案表原件(Word文档)。 注:1、括号内为通过网上办事大厅上传的电子材料格式。 2、不得上传和提交涉密材料,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受理条件 |
1、探矿权评估机构必须公开选择; 2、探矿权评估机构具有国土资源部颁发的矿业权评估资格证书,评估人员具有中国矿业权估价师协会颁发的矿业权评估师证; 3、提交材料齐全; 4、评估依据充分准确,评估方法及参数的选取符合评估要求,结论明确; 5、探矿权报告中的签字和印章清晰,符合要求; 6、探矿权评估报告经公示无异议。 |
受理部门 |
清远市国土资源局窗口 |
收费依据 及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时限 |
法定时限:30日 承诺时限:20日 |
查询 投诉方式 |
查询电话:0763-3360926 投诉电话:0763-3380692 投诉邮箱:qygtjrsk@163.com |
探矿权评估报告备案
来源:本站访问量:-发布时间:2015-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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