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注销采矿许可证公告
(2015年第三期)
根据清远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区城市规划范围内矿山整治工作会议纪要》([2013]60号)的要求,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拟注销清远市清城区龙塘益丰石场等7个《采矿许可证》,请上述采矿许可证持有人在公告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到清远市国土资源局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我局将根据有关规定直接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注销清远市清城区龙塘益丰石场等7个采矿许可证名单
1、清远市清城区龙塘益丰石场
《采矿许可证》号С4418002010087120072691
2、清城区银盏林场荣丰石场
《采矿许可证》号С4418002010037130056982
3、清远市清城区清连石场
《采矿许可证》号С4418002010117120081812
4、清远市清城区银盏永星石场
《采矿许可证》号С4418002010117130081794
5、清远市清城区银盏林场油茶山瓷土场
《采矿许可证》号С4418002010117120082238
6、清远市金兴矿业有限公司重石陶瓷土矿
《采矿许可证》号С4418002012047130123694
7、清远市清城区银盏林场上塘口石场
《采矿许可证》号С4418002009117120043720
201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