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注销
采矿许可证公告(2015年第四期)
根据清远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市区城市规划范围内矿山整治工作会议纪要》([2013]60号)的要求,及《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清远市沛源矿业有限公司、清远市清城区银盏林场太保大火线瓷土场2个《采矿许可证》予以注销。请上述采矿许可证持有人在公告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到清远市国土资源局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我局将根据有关规定直接予以注销。特此公告。
附:注销采矿许可证名单
1、清远市沛源矿业有限公司
《采矿许可证》证号:С4418002010117130082252
2、清远市清城区银盏林场太保大火线瓷土场
《采矿许可证》证号:С4418002010117130082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