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国土资行批发〔2018〕7号
清远市科技馆:
报来《关于要求划拨清远市科技馆与青少年活动中心项目建设用地的申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道K14号区4661.11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无偿划拨清远市科技馆名下,作为清远市科技馆与青少年活动中心项目建设用地,用途为文化设施用地,具体位置、界址、面积以测量红线图为准。
二、项目建设用地所有权为国家所有,使用权人为清远市科技馆。
三、项目土地开发建设须符合城乡规划建设的要求。
清远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