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国土资利用函〔2017〕205号
市土地开发储备局:
贵局发来《关于要求公布441802008003GB00095地块供地计划的函》收悉,现将公示结果情况函复如下:
根据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规定,我局于2017年5月15日在中国土地市场网、我局门户网站及清远日报发布441802008003GB00095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计划公示》(清国土资利用发[2017]51号),公示期限为30天。截至2017年6月13日,441802008003GB00095地块出让计划公示结果没有意向者。
特此函告。
清远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