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裕奀: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原清远市国土资源局)与你方签订了《划拨决定书》,合同电子监管号为4418002018B00474-1(合同编号为441801-2018-00034),宗地座落在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百嘉工业园移民新村56号,面积为80平方米,约定动工日期为2019年7月25日。
上述宗地存在超过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情况,我局已向你方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清开闲置发〔2021〕21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政府原因,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