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营银盏林场银坑工区小塘村民小组: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原清远市国土资源局)与小塘村民小组签订的《划拔决定书》(划拔决定书电子监管号为4418002014A01627-1,编号为441801-2014-0053),宗地座落在清远市国营银盏林场新银盏温泉东侧,面积为12451.34平方米,约定动工日期为2019年9月29日。
上述宗地存在超过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情况,我局已向你方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清开闲置发〔2021〕22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政府原因,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