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汇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你司名下宗地位于清远市新城E35号区东南面,划拨决定书编号为441801-2015-0002,电子监管号为4418002015A01787-6,不动产权证号为粤(2020)清远市不动产权第0054931号,面积为13403.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的土地,约定动工时间为2019年12月24日。经核查,目前该宗地尚未动工建设。
上述宗地存在超过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情况,我局已向你方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文号清闲置发〔2023〕42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及《清远市闲置土地处置实施办法》(清自然资规字〔2021〕7号)的相关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宗地清表问题的民事纠纷和市政规划道路未完善建设等问题导致未能如期开发建设,属于政府原因,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和《清远市闲置土地处置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25日
(联系人:阮女士,联系电话:0763-338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