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恒鑫贸易有限公司:
你司名下宗地,合同编号为441801-2019-000038,电子监管号为4418002049B03155,地块证载面积为30912.56平方米,宗地位于清远市新城E39号区,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合同约定的动工时间为2020年10月7日。
上述宗地存在超过约定(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情况,我局已向你方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清闲置发〔2023〕31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该宗地相关规划报建手续暂停办理导致未能按时开发建设,属政府原因,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18日
(联系人:阮先生,联系电话:0763-338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