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国兴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你司名下宗地,合同编号为441801-2020-000021(A),电子监管号为4418002020B06813-1,地块证载面积为38772.79平方米,宗地位于清远市洲心街道K23号区,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合同约定的动工时间为2022年12月25日。
上述宗地存在超过约定(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情况,我局已向你方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清闲置发〔2024〕7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该宗地由于市政排污管网和道路未建设造成闲置,属政府原因,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