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闲置发〔2017〕99号
清远市欧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我局于2017年08月10日向清远市欧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发了《闲置土地认定书》(文号:清闲置发[2017]34号),认定其中所涉宗地为闲置土地,宗地座落为清远市清城区凤翔北路东侧、J45号区西侧小区莲塘村委会辖区内,闲置原因为政府原因(交地不及时)。
我局将适时公示闲置情况及原因,并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清远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0月23日
(联系人:刘远春,联系电话:0763-3344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