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道塘坦村村头村民小组:
清远市国土资源局与你方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监管号为4418002013B01539-2,宗地位于清远市K1号区,面积为1333.33平方米,约定的动工日期为2014年9月23日。经核查,目前该宗地尚未开发建设。
上述宗地存在超过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情况,我局已向你方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文号清闲置发〔2018〕34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政府原因,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清远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0月31日
(联系人:温泳欣,联系电话:3361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