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闲置发〔2018〕98号
清城区横荷街道百加村田寮村民小组:
清远市国土资源局与你方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监管号为4418002012A00359-2,宗地位于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街道办事处百加居委会,面积为10729.05平方米,约定的动工日期为2015年05月10日。经核查,目前该宗地尚未开发建设。
上述宗地存在超过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情况,我局已向你方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文号清闲置发〔2018〕41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政府原因,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联系人:李家乐,联系电话:0763-3361197)
清远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