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凤城街道田龙社区居民委员会:
清远市国土资源局与你方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电子监管号为4418022013B02302 ,合同编号为441802-2013-000054,宗地座落为清远市清城区田龙社区居委会(土名:猫儿岗),面积为 10215 平方米,约定(规定)的动工日期为2014年08月04日。
上述宗地存在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情况,我局已向你方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文号清闲置发[2016]10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政府原因,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清远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1月1日
(联系人:黄海坚,联系电话:0763-3344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