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骏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司坐落在清远市新城B34号区、面积为207.53平方米的土地,该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监管号为4418002012B01049(合同编号为441801-2012-000054),约定的动工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经核查,目前该宗地尚未开发建设。
上述宗地存在超过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情况,我局已向你方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文号清闲置发〔2015〕223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政府原因,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3月5日
(联系人:温泳欣,联系电话:0763-3361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