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闲置发〔2019〕89号
清远市金保利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你司位于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清三公路塘头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内的地块,宗地编号为H12097,合同编号为:441802-2013-000011,面积为45966.7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约定(规定)的动工日期为2014年3月18日。
上述宗地存在超过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情况,我局已向你方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清闲置发〔2019〕81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政府原因,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10月12日
(联系人:潘楚贤,联系电话:0763-338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