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闲置发〔2019〕90号
清远市金保利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你司位于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塘头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内,合同编号为:441802-2010-000108,宗地编号为H12074,面积为97983.38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约定(规定)的动工日期为2011年12月1日。
上述宗地存在超过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情况,我局已向你方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清闲置发〔2019〕6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政府原因,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10月12日
(联系人:潘楚贤,联系电话:0763-338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