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建用字〔2021〕7 号
英德市人民政府:
经你市政府审核同意上报的《关于审批英德市2019年度第三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英自然资字〔2020〕116号)收悉。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同意你市将广东省英红华侨茶场属下的国有农用地8.7803公顷(耕地1.8606公顷、林地1.0216公顷、园地5.8892公顷、其他农用地0.008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上述有关单位建设用地2.4093公顷、未利用地1.7053公顷。上述土地(合计12.8949公顷)经完善相关手续后依照规划安排作为英德市城镇建设用地。
二、该批次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安排为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供地时土地用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规划安排相符;同时,供地方式、供地规模、供地标准等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切实做到节约集约用地。拟建项目应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并办理有关手续。
三、同意上报的补充耕地方案。对应核销耕地数量、水田规模和标准粮食产能指标(确认信息编号:440000202001762345),已落实占补平衡。
四、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你市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应依照有关规定发布公告,保障相关土地权利人的知情权。
六、具体项目供地情况须按规定报备。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