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和《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注明提出意见建议的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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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doc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