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0-07-20



2019年,我局严格按照《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清远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清发[2017]5号)和《清远市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清府办函[2019]118号)等文件的要求,积极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大力推进自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加强自然资源管理。现将我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一)优化行政审批流程。2019年“百日攻坚”行动提出便民服务以来,为有效减少办理企业、群众少跑动,我局对相关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优化,根据省、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中心提出的要求,不断更新完善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2019年7月开始,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更新新的系统,我局已将办理事项和办事指南录入新系统,并按照广东省网上政府政务服务能力第三方调查要求不断完善新系统,为申请人提供更多方便和快捷。

(二)依法进行建设项目规划审批。2019年办理规划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共4311宗次:(1)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39宗次;其中,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2 件。(2)办理变更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核准申请1宗次。(3)办理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477宗次;其中,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97 件,核发的城市建设用地面积合计约271.67公顷,其中:非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269.29公顷,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2.38_公顷。(4)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审查申请191宗次。(5)建设工程方案审查规划申请 1634宗次。(6)办理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710宗次;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881件;建筑面积合计约716.08万平方米;居住商业建筑面积约647.39万平方米,公共建筑约61.98万平方米,工业建筑约6.71万平方米。批准地下管线总长度5.09万米。(7)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248宗次;核发乡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13件,建筑面积合计约6.50万平方米。(8)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申请436宗次;规划条件核实同意规划条件核实296件;验收建筑面积合计约453.14万平方米。(9)建设工程规划验线申请341宗次。(10)办理国有建设用地签订出让合同5宗。(11)出让土地使用权改变土地使用条件(用途、容积率等)20宗。(12)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20宗。(13)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转让10宗。(14)办理完善历史用地手续8宗。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依法行政体系。

 (一)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抓好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组织起草《清远市市辖区“三旧”改造实施细则》、《清远市城市规划区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管理办法》、《关于调整市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已由市政府印发。

(二)继续完成地方立法项目《清远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修改工作,目前已完成第三次修改。

(三)加强内部法治化建设。根据自然资源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要求,制订并印发了《清远市自解资源局行政复议制度》《清远市自解资源局行政应诉制度》《清远市自然资源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强化单位内部依法管理力度,推动全局行政行为规范化、法治化建设。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程序。一是坚持集体决策,通过召开局业务技术会议、局务会议,解决日常行政审批中遇到的技术问题,重大规划项目均上报市规划委员会、市用地审批委员会集体研究、民主决策。二是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根据国家、省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相关要求以及广东省改革实施意见,对由我局牵头的“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和“工程建设许可阶段”进行细化梳理,积极与审批中可能涉及的发改、住建、人防、消防、林业、水务等等相关单位沟通协调,按时间节点拟定了由我局牵头的“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和“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的审批改革流程、办事指南、联合审批一张表单等。优化营商环境,多次梳理可容缺的行政审批事项,共减少申请材料数82项。三是坚持自然资源信息公开。我局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清远日报、南方日报清远观察及无线清远等信息平台,宣传报道自然资源工作动态,通过报纸、电视、公示栏等途径向公众展示,听取公众意见。2019年完成1013个项目信息的公开公示,有效保障社会公众对我局审议项目信息的知情权。

(二)为进一步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市相关工作要求,落实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经过合法性审查和局班子集体讨论。

(三)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2019年我局与广东优晟律师事务所、广东平正信诚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注重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全面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四、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一)组织实施2018年度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2018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工作,立案查处违法用地947宗,罚没款173.23万元,拆除违法建筑18.2858万平方米,没收违法建筑7.14万平方米,复耕复绿2916亩,完善手续面积838.4亩。2018年度矿产卫片执法工作,立案查处违法采矿21宗,罚没款190.95万元;非立案处理5宗,已打击取缔整治到位。

(二)扎实推进违建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截止2019年12月5日,我市违建专项行动共排查发现纳入清查整治范围20个问题,占地面积554.73亩,分别为清城区1个、清新区2个、英德市3个、连州市3个、佛冈县7个、连山县1个、连南县1个、阳山县2个。目前英德市1个、连南县1个、阳山县2个问题已整治完毕。

(三)继续开展打击非法勘查开采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偷挖滥采、无证开采、以采代探等违法行为,严格按照“三不留、一毁闭”的要求取缔关闭非法采矿点。截至12月5日,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打击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违法案件共计84宗,其中打击无证开采案件66宗,越界开采案件18宗,处罚案件76宗,罚款282.95万元,查扣违法作案机械71台,移送司法部门处理案件2宗。

(四)多措并举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紧密结合自然资源工作职能,精心组织,多措并举,扎实有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2019以来,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工作摸排发现以及收到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线索47宗,办理各级扫黑除恶办移交线索182宗。

(五)认真做好规划定性及用地报批会审相关工作。2019年,共为企业出具守法证明21份,移送涉嫌违法建设案件给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合计7宗,协助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核查涉嫌违法建设案件共54宗。协助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完成用地报批执法会审87宗,完成三旧改造项目及增减挂钩项目执法会审各5宗,完成土地利用规划调整项目执法会审3宗。

(六)进一步落实动态巡查和违法举报线索核查工作。全市在线巡查平均上线率为80.6%,上报土地事件242宗,占地面积434.37亩(其中耕地192.96亩,基本农田63.03亩)。上报的土地事件中,已结案事件34宗、已结束事件36宗。上报矿产事件18宗,其中待核查事件4宗、待立案1宗、待结案3宗、已结案事件5宗、已结束事件5宗。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体系。建立落实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新闻发言人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压实责任,理顺公开流程,提高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透明度。今年12月3日,我局联合市住建局、市发改局等部门,召开了《清远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将我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落实情况向社会公开,切实回应广大市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同时,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定,依法及时答复群众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二)按规定开展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传递自然资源正能量。我局主动与清远日报、清远广播电视台、清远手机报、清远电台等新闻媒体牵动合作协议,切实加强新闻宣传工作。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严格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和《广东省信访条例》规定和要求,切实抓好信访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依法维护信访者合法利益,保持社会稳定。2019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案件17宗,收到省厅转来信访件34件,12345平台办结 558宗,均按要求及时进行处理。

(二) 2019年办理我局作为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申请12宗,我局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7宗,组织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31宗。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2019年至今,我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7件(其中主办8件)、政协委员提案111件(其中主办27件),主动征求和听取代表委员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在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中落实,获得代表委员认可。

八、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根据《转发广东省普法办公室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全面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清委普办[2019]12号)要求,我局精心组织,邀请中共清远市委网信办网络监管科负责人周剑峰同志作“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依法治网管网用网”为主题的宣传讲座,局有关领导、机关全体干部以及高新区分局、清城分局、清新分局、局直属事业单位班子成员一百余人参加了此次讲座。

(二)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法律宣传活动。4月9日,我局机关及下属清新分局,进入清远市创泰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展送法进企业宣传活动,通过现场普法,取得良好效果。

(三)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法律宣传活动。4月22日,我局联合佛冈县自然资源局到龙山镇开展“珍爱美丽地球,守护自然资源”为主题的第50个世界地球日宣传教育活动。

(四)按照市普法办“12.4”宪法宣传周的要求,积极参与法律宣传。

九、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保障

为切实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主要领导定期主持局党组学法,局党组每年不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对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抓好部署落实。

十、存在的问题 

我局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普法方式不多,效果不明显;三是公众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参与度不高,自觉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人较少。

 十一、下一步工作思路

明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努力提高法治管理水平,提升服务质量,加强从严治党、依法行政、履行职责、锐意进取,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大力推进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公示制度,主动公开执法信息;规范执法全过程记录程序,探索执法音像记录的适用范围;完善重大决策法制审核制度,加强法制审核能力建设,切实保证行政执法决定严格依法作出。

(二)开展依法行政检查,加强内部依法行政监督。组织开展行政行为随机抽查和执法案件评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落实整改,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三)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继续组织好“七五”普法工作,利用不同的宣传日主题有针对性的开展普法宣传,使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深入人心;推进自然资源普法学法用法相结合,打造一支既精于执法,又善于普法的行政执法队伍。

(四)以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为契机,以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加强机关效能为抓手,扎实做好全局日常管理工作。

今后,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努力将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特此报告。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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