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 》(省厅粤自然资函[2019]2121号)以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确定“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专题应用建设工作试点地区的通知》(粤自然资登记[2020]1854号)等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我市不动产登记信息集成,促进省级“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专题应用系统的迭达优化,现将有关系统优化升级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访问地址。“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系统优化升级后新的在线访问地址是:http://www.gdzwfw.gov.cn/hlwbdc_qy/proxyWebService/nature广东政务服务网(不动产登记专题 清远市)(使用谷歌浏览器访问)。过渡期(9月7日-9月11日)期间,旧访问地址系统将并行使用,过渡期后将全部切换新访问地址系统应用。
二、优化功能。系统优化后将逐步实现网上支付不动产登记费;通过“总对总”方式对接省税务平台,实现网上缴税;利用电子签章平台,实现电子签章(名)在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中的应用;实现一个二维码让企业和群众查询不动产登记受理、办理进度、不动产权属及附图信息“一码通”事项。
三、账号注册。由于账号注册与否将影响到今后新系统业务办理,请引起重视,务必于9月11日前在新访问地址系统中注册账号。具体注册要求如下:
(一)对于之前已在清新区、佛冈县在线虚拟窗口注册过账号且能办理业务的用户,可不用重新注册账号,直接使用清新区、佛冈县注册的账号即办理清城区新“互联网+不动产登记”虚拟窗口的业务;
(二)对于仅在清城区虚拟窗口注册账户,但未在清新区、佛冈县注册账户的用户,请务必于2020年9月11日(本周五)晚8点之前,访问上述新地址重新注册账号(无须再次提交协议、营业执照等,仅须填写注册信息),账号注册步骤说明(详见附件1)。若参考附件仍然未能注册完成账号注册,请及时咨询解决。
(三)对于既未在清城区也未在清新区、佛冈县在线虚拟窗口注册过的全新用户,请办理业务前访问上述新地址注册账号,并提交(现场或邮寄)以下资料:1.签订《合作协议》(详见附件2)一式贰份;2.《保密责任书》(详见附件3)(一式贰份),提交到清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301室。
(用户管理、预告和抵押登记业务咨询:高升,301室,13927626848;一手房登记业务咨询:巫伟祥,303室,13602933688 ;清远市区互联网+不动产登记QQ群:690061318 ;邮寄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二路和富大厦清远市动产登记中心301室)
清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