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1-01-21


 2020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清远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按照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取得良好成效。现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保障,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年初制订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学习内容。今年着重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有关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二是进一步完善组织保障,层层落实法治工作责任。根据局领导分工调整及中层领导变动,及时调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统筹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局主要领导多次召开党组会、局务会,及时传达国家和省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研究法治政府、综治维稳等相关工作。

2.严格落实干预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打招呼行为记录制度。根据省厅《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打招呼行为记录制度的通知》,要求对八类打招呼行为进行重点监督,实行全程留痕记录并定期进行汇总报送,完善依法行政和预防腐败的制度体系。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1.进一步精减审批事项和条件,实现审批流程优化再造。一是根据建设工程审批改革文件要求,深入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工作,在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合并办理,同时压缩《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验线等审批时限,将政府投资一般工程项目审批全流程控制在79个工作日,社会投资一般工程类项目审批全流程控制在54个工作日内。二是全面落实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除法人或其他组织建造房屋首次登记、涉及历史遗留问题、非公证的继承等复杂的不动产登记外,全市均已实现抵押登记3个工作日内、一般登记5个工作日内办结。在全国率先试点“总对总”模式,实现“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系统“身边办”、“即来即办”、业务秒批的目标。

2.重心下移,创新优化服务方式。一是将村民住宅建设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事项委托清城区、清新区所辖镇(街)人民政府办理,由村民直接向当地镇政府申请办理领取,方便群众办事,提升行政效率。二是推进承诺制审批或“以备代批”。对符合相关情形的建设项目允许实施承诺制审批或免予办理建设工程行政审批,规划许可采用承诺制审批或“以备代批”的形式,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报备后即可。三是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主动认领监管事项17项。今年截至11月30日窗口受理业务数量2747宗,第一和第三季度我局行政审批科窗口被市政务数据管理局评为优秀工作窗口。

3.土地利用重点改革任务稳步推进。一是积极探索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助力建设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广清接合片区。二是积极开展点状供地试点工作,保障乡村振兴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需求。经市政府同意,我局印发了《关于加快实施清远市2020年乡村振兴点状供地项目用地计划的通知》,在清城区、英德市、连州市、佛冈县等重点地区选取了10个条件较为成熟的乡村旅游和现代农业项目作为2020年清远市点状供地项目计划,点状用地面积287亩。三是借鉴广州、东莞等地区先进经验,结合清远实际,研究制定新型产业用地(MO)管理政策,促进新产业、新业态高质量发展。

4.积极推进市政府重点工作落实。一是加快推进《清远市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编制,落实我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战略目标,整体谋划新时代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统筹优化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以及各类保护线划定成果,明确市重点发展地区,统筹各类自然资源要素配置,强化底线约束,为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二是强化用地保障。印发《清远市区2020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和《清远市区住宅用地供应三年滚动计划(2020-2022年)和五年中期规划》,继续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工业产业用地和房地产用地供应力度。三是全面部署开展全市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和低效工业用地清理处置工作。2020年,全市盘活建设用地4.7万亩,处置量和处置率均创历史新高,已提前两个月全面超额完成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根据省土地管理与决策系统统计显示,我局通过大力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已“挣”得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2万亩,居全省前列。四是切实落实耕地保护政策。2020年已批复项目复垦方案(含变更方案)1个,涉及面积639.33亩,完成拆旧区项目验收3宗,面积313.43亩。五是扎实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升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法治保障水平。

1.加强规范性文件计划管理。根据市司法局要求,制订2020年度规范性文件制订计划,目前《清远市闲置土地处置实施办法》、《关于促进低效工业用地盘活利用的实施意见》已呈报市政府审定;《清远市(广清接合片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清远市辖区国有建设用地收回(收购)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也正按计划推进。

2.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市政府文件清理工作的安排和部署,结合我局职责,开展了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涉及产权保护的、涉及军民融合发展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0年共清理规范性文件20件,其中到期废止9件、修订3件、保留8件。

(四)严格执行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2020年修订印发了《清远市自然资源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健全我局依法决策机制,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2.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在局门户网站设置“意见征集”专栏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2020年,《清远一江两岸景观规划》《清远市中心城区慢行系统专项规划》等一批重大规划、《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的意见》《清远市城市规划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等一批重要政策文件通过我局网站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

3.加强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建设。组织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参与局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的办理、重大案件的审议、政策法律理论的研究、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与论证等工作;参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作出行政决策、执法决定的专业优势和作用。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1.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和《广东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中的评查内容和标准,对全市8个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送的2020年度查处并已结案的卷宗31宗逐宗进行评查,发现纠正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案件的审理、审查,严格规范行政处罚程序,提高办案质量,提升执法水平。

2.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市自然资源领域行业治理。重点聚焦土地管理、矿产资源、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和“保护伞”等三个方面:一是不断加强对砂石土等矿产资源的管理,我局制定了《清远市自然资源局开展矿产资源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清远市矿产资源领域乱象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严厉打击无证开采、乱采滥挖、破坏矿产资源等违法违规行为。全市立案查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77宗,已办结58宗,正在办理19宗。二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涉黑涉恶线索合计收到396宗,已核查反馈372宗,正在核查办理24宗。三是落实例行自然资源督察工作。对发现的包括空间规划、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现状不符合要求、补充耕地现状不符合要求、“增存挂钩”消化处置闲置土地上报不实等问题都已进行整改。四是加强全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工作。今年完成土地卫片违法图斑核查1724个,其中立案364个,非立案处理1360个,完善用地手续149宗。按照卫片相关政策,我市扣减后纳入问责比例计算的违法耕地面积为689.64亩,违法占用耕地比例为6.86%;完成矿产卫片违法图斑核查14个,其中非立案处理图斑3个,已按照要求取缔整改处理到位;立案处理图斑11个,已结案8个,结案率72.7%。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强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1.积极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2020年,我局经办人大、政协、民主党派有关提案和建议59件,均认真及时办理。

2.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点推进了征地信息公开,及时公布“三规合一”规划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重点项目规划、核发规划“三证一书”公告、征地预公告、征地听证、征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一书四方案(一书三方案)等自然资源领域重点信息。

3.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网站发布信息7396条,其中通知公告类92条,工作动态87条,受理并按时办结依申请公开事项46件。

4.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政策文件,在制定过程中充分评估舆论风险,在文件发布的同时做好说明解读工作,提前做好群众的咨询解答工作。

5.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我局主动与清远日报、清远广播电视台、清远手机报、清远电台等主流新闻媒体签订合作协议,切实加强新闻宣传工作。2020年,共计在主流媒体发表稿件28件。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1.做好自然资源信访维稳工作。2020年,办理市长信箱40宗,12345平台1273宗,收到信访事项99宗,自然资源部信访系统26宗,省自然资源信访信息系统56宗。均能做到及时受理、及时答复、及时报送、处理到位;4宗省交办的第二批“省专件”领导包案信访事项,现3宗领导包案事项均已申请办结,1宗正在化解矛盾中。

2.开展涉土地山林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认真落实平安创建暨综治工作责任制,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平安创建和综治维稳工作,2020年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共排查16宗涉土地山林领域社会矛盾事项,目前已化解11宗,5宗正在调处中。2020年全年没有发生因自然资源问题而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3.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本年度我局作为行政复议机关共审理行政复议案件6宗,作为复议被申请人的案件7宗,被提起行政诉讼案件50宗,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30宗。

(八)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活动。一是开展资源法律法规及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和业务水平;二是组织宪法学习和考试、学法用法考试等两次普法宣传考试,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学习和考试,坚持把学法与用法结合起来;三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省国土资源厅举办的法制视频讲座,累计500多人次参加听课,通过加大普法学习力度,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意识。

2.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利用“4·22”世界地球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采取多种多样的普法形式,利用新闻媒体开展法治自然宣传,派发宣传资料,现场讲解、张贴宣传画报等形式,提高群众对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认识,形成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

3.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主体资格工作。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的要求,组织局执法人员11人参加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及专业法律知识考试,严格落实持证上岗要求。

二、存在的问题

2020年,我局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着力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在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存在一些问题:实践工作中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法定程序等不够清晰明确;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仍存在不足之处,有待进一步加大培训教育力度,切实提高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大力推进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公示制度,主动公开执法信息;规范执法全过程记录程序,探索执法音像记录的适用范围;完善法制审核制度,加强法制审核能力建设,切实保证行政执法决定严格依法作出。

(二)开展依法行政检查,加强内部依法行政监督。组织开展行政行为随机抽查和执法案件评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落实整改,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三)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八五”普法工作,利用不同的宣传日主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使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深入人心;推进自然资源普法学法用法相结合,打造一支既精于执法,又善于普法的行政执法队伍。

(四)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依法有效化解行政争议。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机制,建立完善统计分析报告通报制度,切实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水平。

专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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