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推行建设工程规划验线信用承诺容缺审批的通知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1-01-27


各有关单位企业、个人:

为落实国务院“放管服”的工作部署,根据《清远市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实施方案(试行)》相关要求,我局制定了《建设工程规划验线基准承诺标准》,对建设工程规划验线实施容缺审批,具体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及范围:

本建设工程项目为开展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

建设工程规划验线事项允许容缺审批的材料为:放线测量成果、经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建筑专业施工图。

二、业务流程如下:

(一)申报单位在申办建设工程规划验线时,取得项目开工验线测量报告后即可在工程建设审批平台申办建设工程规划验线,其中放线测量成果、经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建筑专业施工图暂时无法提供的,可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材料中勾选承诺办理,并于申请页面下方承诺书中上传相应的承诺书,申请信用承诺容缺审批。

(二)自然资源部门根据承诺书核发相关验线审批成果,并于取得承诺补正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行政机关根据建设单位承诺书在取得容缺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依法进行检查,对经核查不符合或者未达到相关条件、标准和要求的,行政机关将依法撤销有关行政审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试行,随着改革深入,本通知将进行动态调整。实施过程如有发现问题,请径向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附件:建设工程规划验线基准承诺标准.doc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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