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我市土地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土地监管共同责任机制,清远市自然资源局草拟了《清远市土地管理共同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5月26日。
二、公众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反馈:
1.电子邮件:qydnrzfk@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清远市土地管理共同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2.信函请寄:广东省清远市人民二路交通大厦508室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邮政编码:511515,请在信封注明“《清远市土地管理共同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联系人:唐小组,联系电话:0763-3367019。
附件:清远市土地管理共同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 (1).doc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