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州市东联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等10个单位(名单见附件): 经核查,连州市东联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等10个单位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中,被列入异常名录已满3年。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规〔2015〕6号)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严重违法名单,并予公示。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20日内向我局提出异议,并提交异议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或依法向清远市人民政府或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向清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清远市自然资源局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列入严重违法名单.doc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