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清远市委员会七届会议提案第20210057号建议会办意见的复函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1-08-23

清自然资管制函〔2021〕24号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政协发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清远市委员会七届会议《关于做实安商稳商工作,打破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瓶颈的建议》(第20210057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多途径完善我市招商引资硬环境。

一是严格执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规范征地拆迁流程。我市从2021年2月7日起公布实施清远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标准,切实维护和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土地权益,并要求各地全面做好征地补偿款差额兑现工作,对2020年1月1日起至区片价公布实施前的过渡期间,各县(市、区)按原征地标准组织用地报批材料并签订补差价协议的获得批准的建设用地,应及时按照区片价落实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差额,否则不得实施供地。目前,我市各县(市、区)正在重新修订辖区青苗及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切实做到土地征收补偿有章可依,有理有据,有效的杜绝了供地后因征地补偿导致的历史遗留问题。

二是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关于征地实施流程的有关规定。督促各地在征地前,依法完成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告及听证、组织办理补偿登记、落实有关费用和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等有关前期工作。在用地报批环节,认真审查征地项目是否落实社保审核意见、听证、留用地等材料,减少土地征收矛盾,进一步完善我市招商“硬环境”。

三是优先保障产业园区建设用地需求,切实做好用地批后实施。近三年,我市优先保障广东清远高新技术开发区、广东清远经济开发区、广清产业园、广佛产业园、广德产业园、广清空港现代物流产业新城等重点园区用地需求,累计落实用地指标12653亩,其中2020年落实用地指标2786亩,占我市该年度总指标13042亩的21.36%,之后我市将继续提升对“两区三园一城”建设用地指标的配置比例。同时建立了《加快新增建设用地供地机制》,对新批准项目限期103天完成供地,全力推进产业园优质产业项目落地。

二、积极优化营商“软环境”,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我局以方便企业办事为目标,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为重点,进一步压缩工作时限,精减审批事项和条件,实现审批流程优化再造,结合工作实际,全力提升、优化清远市营商环境,加速企业落地建设。一是推进“一网通办”,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深化“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统一各业务申请表单、压缩审批时限、规范办理流程、整合申报材料、加强组织实施;二是推进并联审批,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全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事项应用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合并办理“项目用地预审”与“用地选址”,并联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土地使用权供地审核”、“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与“应建或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许可”等;三是加强系统信息互联互通,持续推进电子签章、证照工作,为事项申办减压提速。

此复。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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