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启用建设工程规划电子报批系统的通知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1-09-18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建设项目规划行政审批效能,提升规划管理服务水平。根据《清远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清府〔2019〕43号)、市工改办《关于印发<清远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2021年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清建改办〔2021〕6号),以及我市推进“广清营商环境一体化”等有关要求,我局制定了《清远市建设工程规划电子报批技术指引(试行)》,决定在清远市市区(清城区、清新区)范围内全面启用“清远规划电子报批系统”,对报我局审批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建筑类,含总平面、建筑单体)应使用“清远规划电子报批系统”对电子图件进行编制、规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实施区域。清远市市区(清城区、清新区)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建筑类),适用本通知。

(二)实施业务范围。实施规划电子报批的业务类型包括:

1、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建筑类);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建筑类)。
 二、实施时间
(一)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为建设工程规划电子报批管理推广试行缓冲期;

(二)2022年1月1日正式施行建设工程规划电子报批管理。

三、有关要求

(一)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提交报审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电子图文件、建筑单体方案电子图文件的编制格式应符合《清远市建设工程规划电子报批技术指引(试行)》要求。

(二)在推广试行缓冲期内,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提交报审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电子图文件、建筑单体方案电子图文件的编制格式可按《清远市建设工程规划电子报批技术指引(试行)》执行,也可按以往的要求提交电子图文件。但建议使用建设工程规划电子报批系统。

2022年1月1日正式施行后,提交的电子图文件则应符合《清远市建设工程规划电子报批技术指引(试行)》要求。

(三)关于“清远规划电子报批系统”的相关培训信息将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清远规划电子报批系统设计版”安装软件.rar

          附件+清远市建筑工程规划电子报批技术指引(试行).doc

         《建设工程规划电子报批数据标准》(TUPSC+0002-2018).pdf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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