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8〕4号)等有关规定,《广东清新水泥有限公司隔圳村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现予公告。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