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清远市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三查”制度》政策解读

来源: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访问量:-发布时间:2021-09-30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管理,强力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坚决做到既查事、又查人,既查当事人、又查监管人,既查监管人、又查连带人,一查到底、铁腕整治,形成全方位遏制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良好局面”等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坚决对全市“两违”问题去存量、控增量,实现“两违”现象逐年下降,进一步规范土地利用管理和城镇开发建设秩序,提升城市建设水平和品位,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二、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

5.《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第15号令)。

6.《自然资源执法监督规定》(《自然资源违法行为“三查”制度》(稿)(2017年12月27日国土资源部令第79号公布 根据2020年3月20日自然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二批废止和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正)。

7.《清远市在建违法建设查处办法》(清府令第3号)。

8.《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粤府函〔2020〕136号)。

9.《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粤府函〔2020〕247号)。

三、主要内容

《清远市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三查”制度》共分为四部分,内容包括指导思想、范围及对象、工作措施、施行时间等。其中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

第二部分,明确适用范围及对象,阐释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内涵,明确相关单位责任。

第三部分,明确“三查”(查违法用地和地上违法建构筑物、查违法当事人、查属地监管人和违法案件关联人)的工作措施,共16项。

第四部分,明确本制度施行时间。



《清远市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三查”制度》正文链接:http://www.gdqy.gov.cn/xxgk/zzjg/zfjg/qyszrzyj/zwgk/bmwj/gfxwj/content/post_14501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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