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市县两级新立采矿权管理,科学设置采矿权,我局拟订了《清远市新立采矿权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于2021年9月30日至10月14日在局门户网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有关意见建议。
特此公告。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