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号)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499号),以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矿管〔2020〕1532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清远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编制工作,现就该规划的内容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通过电话、信件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注明提出意见建议的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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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13号交通大厦308室(市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科)
邮政编码:511518
附件:附件1:清远市矿产总体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清远市矿产总体规划(2021-2025年)图表.7z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