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访问量:190发布时间:2022-01-27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清远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现公布清远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四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1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1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5

21




1

9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4

7





3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8

4




1

2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1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4

2





6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总计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5

6





3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总计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六)其他处理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1






1

(七)总计

73

21




1

9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0

2

3

0

0

1

4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能完全满足群众的需求;二是公开的信息栏目分类不够科学合理。下一步,清远市自然资源局将继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信息公开考核办法,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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