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高群众生活品质,根据立法后评估意见,我局对2018年12月28日印发的《清远市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清府办〔2018〕63号)进行修订,并拟定了《清远市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修订稿)》。该修订稿于2022年1月26日至2022年2月26日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2022年2月26日,我局通过电子邮箱收到一位群众的意见,经研究,对该意见部分采纳,并已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给与回复。
特此公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2日
为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高群众生活品质,根据立法后评估意见,我局对2018年12月28日印发的《清远市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清府办〔2018〕63号)进行修订,并拟定了《清远市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修订稿)》。该修订稿于2022年1月26日至2022年2月26日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2022年2月26日,我局通过电子邮箱收到一位群众的意见,经研究,对该意见部分采纳,并已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给与回复。
特此公示。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