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公开推选清远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和公众代表的公告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2-04-15

 


  清远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含下设的发展策略与控规专业委员会、建筑与环境艺术专业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委会”)是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进行国土空间规划决策的议事机构。

  市规委会的委员由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代表、专家和公众代表组成。其中,专家和公众代表由市规委会办公室按照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推选。

  根据《清远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章程》有关规定,我办拟启动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委员换届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征集专家和公众代表委员(非公务员),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有识之士踊跃报名。

  一、委员候选人的推选资格

  (一)专家代表推选资格

  1.专家代表委员应熟悉清远实际情况,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资格,有较强的议事能力;

  2.爱国爱民,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原则上委员年龄不超过60岁;

  3.承认和遵守市规委会各项章程,保证能正常参加市规委会各项会议;

  4.累计从事专业工作5年以上,专业范围包括城乡规划、土地管理、区域经济(经济地理)、建筑学、道路交通、生态学、风景园林、历史文化保护、城市设计、市政工程、法律等。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国家认定的高级技术职称;(2)具有国家认定的注册执业资格;(3)博士学位;(4)取得省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奖项。

  (二)公众代表推选资格

  1.公众代表委员应体现广泛的代表性,敢于坚持原则,积极维护公共利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优先);

  2.爱国爱民,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原则上委员年龄不超过60岁;

  3.熟悉清远情况,常年在清远工作;热爱、关心、支持本市国土空间规划和建设事业;

  4.承认和遵守市规委会各项章程,保证能正常参加市规委会各项会议。

  二、推选办法及推选日期

  (一)在个人自愿的基础上,可由社会团体(各协会、学会或联合会等)或其所在单位书面推荐,也可由上届市规委会两名及以上委员书面推荐。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将《清远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及公众代表推荐表》(附件1)填写好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附上清远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及公众代表推荐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2)可编辑电子版、学历学位、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证明文件,报市规委会办公室。

  (二)由市规委会办公室汇总材料,提交市规委会进行资格审查及确定推荐名单,推荐名单将提交市政府,经市政府按界别公平分配的原则遴选后,由市政府聘为委员。委员名单将在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布。

  (三)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市规委会办公室接受社会各界推选报名。


    附件1:清远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及公众代表推荐表.doc

         附件2:清远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及公众代表推荐人员信息汇总表.xlsx




              清远市国土空间规划办公室

   2022年4月15日


  联系人:陈天乐、王超郢 电话:3366648、3369930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市交通大厦6楼615室

  电子邮箱:qygwhbg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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