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自然资地勘函〔2020〕319号)的有关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由你局承担的清新区浸潭镇黄田村委会马头石村后山山体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进行了现场验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验收组形成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终验)》(见附件)。
二、你局应督促有关单位严格按照验收组的意见,针对存在的问题逐项落实整改。
三、你局应切实做好项目成果资料管理,建立完整的纸质和电子档案保存;将有关资料制作电子文档(光盘),在收到我局批复文件30日内,报送清远市地质环境监测站备案存档。
四、你局应指定单位负责该工程的后期管理和维护,确保工程治理效果。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