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8〕4号)等有关规定,《广东省清远市粤晟绿色建材投资有限公司英德市连江口镇银坑矿区建筑用砂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现予公告。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广东省清远市粤晟绿色建材投资有限公司英德市连江口镇银坑矿区建筑用砂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的公告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2-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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