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自然资测管发〔2022〕4号
各测绘资质单位: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细则〉》(粤自然资字〔2020〕4 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加强测绘资质单位之间的交流学习,整体提升我市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管理水平,做好我市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我局拟更新清远市测绘质量监督检查质检人员库名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测绘质量监督检查的质检人员由注册地在清远的测绘资质单位推荐,每个测绘资单位推荐3-4名。推荐的质检人员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在本单位从事测绘质量管理工作2年以上的人员;
(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按《测绘资质分级标准》(2014)版要求认定);
二、质检人员应按要求依时参加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库名单实行动态调整,定期在局门户网站公示。如有工作调动、岗位调整等,所在单位应在变动发生后一个月内向市自然资源局报备,并提供补充人员名单。
三、质检人员应按照测绘质量监督检查的要求进行有关测绘质量监督检查的检测、计算、资料整理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并对相应的工作负责。
四、监督检查结论以最终报告为准,质检人员应遵守相关工作纪律,不得将检查结果提前告知被检单位。
请各测绘资质单位于6月30日前将《清远市测绘质量监督检查质检人员推荐表》加盖公章版扫描件和可编辑电子版报我局。
特此通知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16日
(联系人:韦小姐,联系电话3361485,邮箱:qycehui@163.com)
清远市测绘质量监督检查质检人员推荐表
推荐单位(公章):